政协第十四届曲阜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:
孔凡敏同志任市政协一级主任科员;
刘长青同志任市政协一级主任科员,不再担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工作室主任职务;
蔡淑鸿同志任市政协一级主任科员,不再担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工作室主任职务;
孟一卿同志任市政协一级主任科员,不再担任市政协提案和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室主任职务;
李兴建同志任市政协一级主任科员,不再担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室主任职务;
赵冰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王晓光同志任市政协二级主任科员;
郭鹏同志任尼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;
王增众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冯爽同志不再担任尼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;
宋春洪同志不再担任书院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。
政协曲阜市委员会
2021年4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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