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郑涛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
(2019年11月21日市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政协第十四届曲阜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:
郑涛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;
王存玉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工作室副主任,不再担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蔡淑鸿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工作室主任,不再担任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;
刘长青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工作室主任;
高超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工作室副主任,不再担任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陈志伟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工作室主任,不再担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职务;
张坤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工作室副主任;
孟一卿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和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室主任;
史慧英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和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室副主任;
李兴建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室主任;
马金鹏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室副主任;
孟虎同志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工作室主任;
王镇同志任息陬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。
|